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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要走讓他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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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她願意他願意,這可以是一個灑狗血的溫情故事。但,她願意嗎?還有他?

他要走讓他走

  十年前,他離開她,走的時候,對她的教練說:“這孩子託付給你了。”隨即無影無蹤,像一顆礫石消失於戈壁灘。她是如何面對困窘家境、度過寂寞青春的?他們說,她去擺過攤賣過衣服,教練把她找回到了射擊場上。

  到後來,她獲得奧運會比賽的資格,她只是很沉鬱:“我想,無論我多麼努力得了冠軍,我父親都看不到的。”教練能說什麼呢?只能安慰與鼓勵:“也許你得了獎,他就會出現。金牌就是最好的尋人啓事。”

  賽場上,她一槍中靶,淡定自若,獲得金牌。而他,沒有出現。

  隨即有人發貼,呼籲替新料射擊冠軍郭文?尋找生父,立刻這成爲各大網站的熱門話題,所有人都在說:“郭文?找到她爸爸了沒有?祝福她能與父親團聚”“全面啓動人肉搜索引擎,爲奧運冠郭文?尋找她的父親”“她圓我們摘金夢,我們圓她尋親夢”……據說,還真有人自稱是她父親出現,留下幾句動情的話,無非是:“孩子,我對不起你,爸沒臉見你。”

  大家都在期待父女相認、抱頭痛哭的一幕。可是,值得嗎?

  是的,他失蹤了。他怎麼失蹤的?是第四次大戰爆發,所有人身不由己、流離失所?是他從事特種工作,爲了國家爲了人民,不得不隱姓埋名?是他身患白血病,窮途末路,不想連累小女?——如果是這樣,倒還真情有可原,但人生,不是一出韓劇。

  有網友對他這樣說:“不要自責,當時的離開肯定有不得已。”我呸,陳世美拋妻有“不得已”嗎?他不過追求功名富貴;李靖殺子有“不得已”嗎?他無非怕事。這城中多少單親母親,前夫一毛錢撫養費不付。都正常,要走就要夠狠,能棄絕恩義何必揹負擔在身。

  郭文?想尋找的,是那個幻想中的父親吧?接她放學,給她買棒棒糖,教她騎自行車,會在婚禮上看着婚紗裏的她涔然淚下的父親。而她是不是早就知道,這父親,根本就不存在,從他轉身走開的那一刻,他就親手打破了這神話。她心中還存一絲幻像,掙扎着不肯去面對真相,希望這世上真有“不得已。”但,一旦要素面相對,她就必須承認,父親不愛她,至少是不夠愛她,在她需要的時候離開,在她功成名就後回來。這是第二次被棄,而且更殘忍。

  看網友的跟貼,像看到一部分中國人的普通道德觀念。有人自以爲替天行道,代她立言:“女兒還小,需要家庭,需要父親,女兒會理解你,原諒你的一切……”

  她會原諒嗎?中國,一直是父權社會,主張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。男人的負情背義,父親的絕無廉恥,總在被諒解。但這一次,被棄的女兒,有沒有選擇的權利?

  據說,郭文?的母親已經出面,希望停止人肉搜索的行爲,說:“他如果想回家看看女兒,一定會回來。如果他不想回來,即使網友幫她找到了也沒有用。”這是中國最舊式與最通達的智慧。

  而我們,大概都得學會:那些離開我們的人,就不再屬於我們,不要尋找不要等待。因爲,他要走,讓他走,留來留去留成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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